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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的通知

来源:浏览次数:64次发表时间:2011/3/29 15:53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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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的通知

 

根据“关于第二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”职教研【2011】3号文件要求,拟订我校推荐办法与程序。

 一.推荐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热爱农业职业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教学理念先进,实践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良好,教科研成效显著;承担职业院校教学任务8年以上,有2年以上实践经历,高级职称,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,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教师优先推荐。

(二) 申报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4项

1、指导学生参加相关领域的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;

2、近5年主持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(或项目)一项及以上;

3、以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级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者;

4、主编规划教材1本以上;

5、积极参与“三农“服务,参与实用技术推广项目一项以上,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
6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评选,并获奖。

(三)申报教师尚需具备以下3项条件

1、近五年的年均工作量达到320学时;

2、近五年累计请病事假超过2周不予推荐;

3、在送教下乡中,能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教学效果显著并受到当地学员好评者。

 二.推荐办法和程序

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,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方式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1、2011年3月24日至4月1日,符合条件教师请携带申报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)到各教学部报名;

2、2011年4月2日至4月6日,各教学部务必将推荐教师材料报回教务处;

3、教务处审核后上报学校,经校务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