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生态工程学校会议纪要
【2013】第 7号
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签发人:张 明
时 间:2013年7月30日
地 点:行知楼六层会议室
主持人:张 明
出 席:夏双秀 马根全 李晋萍 布建中
列 席:王治文 白华威 吴东红 张 利 曲俊民
2013年7月30日,校领导举行扩大办公会议,校办、财务和科技实训处、基建处相关中层列席。会议主要研究了学校实习农场土地的出租合同及其他相关事项。
会议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科技实训处曲俊民就《土地使用租赁合同》的起草、拟定过程及具体合同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;
二、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农场出租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。
会议作出决议如下:
一、要求科技实训处要会同学校法律顾问对《土地使用租赁合同》的条款进行仔细研究,要最大化保证学校的利益,保全学校的资产,考虑要周详、要全面。并一致决定对涉及土地租金、水电缴费方式等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。
二、会议就农场土地出租其他事项作出决定:
1.基建处要在签订合同前及时理清农场中学校的固定资产,做好登记;
2.关于前期承租人同胜公司和绿美公司的遗留问题要尽快解决,不得影响新一轮的承包;
3.农场出租土地中现有的苗木,要在今秋或明春安排移植入校园;
4.和三家承租人分别签订合同,每一份合同后要附有其承租的土地地图,要以红线标注出其承包范围,以土地局发的土地证为准;
5.科技实训处要将《土地使用租赁合同》签订的前后资料整理成卷,届时交学校档案室归档保存;
6.关于承租人用水、用电问题,要找出切实可行的计量收费办法。最好其用水能自行解决。
会议认为,实习农场进行土地出租改革,既充分利用了学校土地资源,改善了学校实习实训条件,又缓解了学校发展资金紧张的问题,是值得肯定的。要求相关执行人员要在保证学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,在一周内完成土地出租合同的签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