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》(组电明字[2008]24号)精神,我校全体党员共交纳“特殊党费”28770元,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贡献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。